卵巢癌復發(fā)常用藥有鉑類藥物、紫杉類藥物、抗血管生成藥物、PARP抑制劑、免疫治療藥物等。
1. 鉑類藥物:鉑類藥物是卵巢癌化療的基礎用藥,復發(fā)后若身體狀況允許,仍可使用。像順鉑、卡鉑等,通過與腫瘤細胞的DNA結合,阻止其復制和轉錄,從而抑制腫瘤細胞生長。但可能會有惡心、嘔吐、腎毒性等不良反應。
2. 紫杉類藥物:如紫杉醇、多西他賽等,能促進微管蛋白聚合,抑制微管解聚,使細胞周期停滯,進而殺死腫瘤細胞。不過可能引發(fā)過敏反應、骨髓抑制、神經毒性等問題。
3. 抗血管生成藥物:以貝伐珠單抗為代表,可抑制腫瘤血管生成,切斷腫瘤的營養(yǎng)供應,達到控制腫瘤生長和擴散的目的??赡艹霈F(xiàn)高血壓、蛋白尿、出血等副作用。
4. PARP抑制劑:奧拉帕利、尼拉帕利等屬于此類。能特異性抑制PARP酶活性,使腫瘤細胞的DNA損傷修復功能缺陷,最終導致腫瘤細胞死亡。不良反應包括貧血、血小板減少、惡心等。
5. 免疫治療藥物:例如帕博利珠單抗等,通過激活自身免疫系統(tǒng)來攻擊腫瘤細胞。但可能引起免疫相關不良反應,涉及皮膚、內分泌、胃腸道等多個系統(tǒng)。
卵巢癌復發(fā)用藥需綜合多方面因素考量,患者要嚴格按照醫(yī)生的囑咐按時、按量用藥,定期前往醫(yī)院復查,以便及時發(fā)現(xiàn)藥物不良反應和評估治療效果,根據(jù)具體情況調整治療方案。